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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13日,南京餓死女童案中的母親樂燕臨盆在即。但是據律師分析,由於其腹中嬰兒的生父身份不明,樂燕的第三個孩子去向難定。2013年6月21日上午,南京市江寧區泉水新村兩名女童被髮現在家中死亡,其中一名一歲,另一名為兩歲。當時,女童母親樂某失蹤,父親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。經法醫鑒定,兩個孩子無機械性損傷和常見毒物致死的依據。同年9月18日,南京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公開審理:兩名餓死女童的母親樂某被公訴機關控以涉嫌故意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。據當地媒體報道,由於樂燕懷有身孕,所以並沒有送往監獄服刑,而是在南京一個頗為隱秘的地方監外執行。看護樂燕的工作人員會定期送樂燕到醫院去做產檢,目前一切正常。樂燕的預產期是在2月份。對於樂燕腹中孩子的去向問題,樂燕曾多次表示想將孩子送到福利院。“要送到福利院,必須符合收養法的一些規定。比如孤兒、父母雙亡。或者有一些特殊的情況,父母不能撫養。孩子並不是送到福利院就能收的。”北京德和衡(南京)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愛東說,“這個時候,樂燕應該主動提供小孩的父親的信息,讓政府部門找到小孩的父親。小孩生下來之後,父母親有撫養小孩的義務。如果父親不願意承擔撫養責任,拒絕撫養,樂燕雖然在監獄里,但是也有起訴的權利。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以構成遺棄罪。”中新  (原標題:南京餓死女童母親即將臨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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