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憲法宣誓制度
  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
  賄賂犯罪對象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
  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
  重大決策久拖不決致損失要究責
  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
  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制
  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
  A1~A8  (原標題: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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